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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

蔡艳振
2022-10-14 04:07

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

信息提供日期 : 2022-10-08 14:12 信息来源: 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

各有关单位:

  根据《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现组织开展2022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推荐工作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一、申报方向

  围绕工厂类、载体类、园区类、网络类、平台类、安全类6类22个具体方向,遴选一批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,具体要求见《2022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内容》(见附件1)。

  二、申报要求

  (一)项目申报主体可以为工业企业、基础电信企业、信息技术企业、互联网企业、高校及科研院所、园区运营管理机构等。申报主体应在深圳市区域(含深汕特别合作区)内依法注册、具备独立法人资格,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、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。

  (二)推荐工作遵循政府引导、企业自愿原则。优先支持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的工业互联网项目:一是在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(深圳市4个基地分别为:工业互联网·深圳市宝安区、软件和信息服务·深圳软件园、电子信息·深圳高新区深圳湾园区、电子信息产业·深圳坪山区)、工业稳增长和转型升级成效明显市(州)中的项目(深圳市连续3年获评);二是完成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验收的项目;三是革命老区的项目;四是在绿色低碳、安全生产、国际合作、军民融合等方面有显著成效的项目。

  (三)已列入前期试点示范且仍在示范期的项目(2年有效期)不可重复申报,未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项目不可申报,未建项目不可申报。

  (四)每个申报主体同一类型只能申报一个试点示范方向,同一申报主体最多不超过2个项目,同一项目不能重复申报。申报主体对单位资质、项目申报书(见附件2)内容的真实性负责,且必须提供项目相关视频证明材料(5-10分钟),否则视为无效申报材料。

  三、工作流程

  (一)请各申报单位于2022年10月21日18:00前将项目申报书(一式五份,见附件2)、项目推荐汇总表(一式一份,见附件3)和电子版光盘(一式一份,含可编辑word版和加盖公章的PDF版)通过EMS邮政特快专递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,以送达时间为准,逾期将不予受理。申报材料须在首页和骑缝,以及相关证明资质文件上加盖公章。

  (二)工业和信息化部对试点示范申报书及视频材料进行评审,遴选认定符合要求的项目开展试点示范,试点示范期为2年。

  四、联系方式

  联系人及电话:张乔宇、陈微波,88101536、88101037

  邮寄地址:深圳市福田区市中心C区3149室

  特此通知。

  附件:1.2022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内容

  2.2022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

  3.2022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汇总表

  4.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

 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

2022年9月30日

附件:附件1-4下载.zip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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